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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硕仁:“醉驾“和”追逐竞驶”入罪问题尚需完善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2-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金硕仁委员在审议时说,同意将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驶的行为纳入交通肇事罪的范畴,但尚有以下行为需要解决:

一是应去掉修改条文中的“在道路上”这个限制,这样就能避免在其他地方的危险驾驶行为纳入不了该条款。

二是修改案条文中只包含了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驶两种情形,却忽略了服用毒品或精神麻醉类药品驾驶的行为,这种行为与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驶的性质类似,且都具有危害性,也应该予以禁止和处罚。

因此,他建议该条修改为:“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服用毒品、精神麻醉类药品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12-22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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