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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睿霞:生刑过轻的问题仍没有解决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2-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徐睿霞代表认为,生刑过轻的问题仍没有解决。

徐睿霞代表说,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这次的讨论稿同上次的相比,许多地方吸纳了专家和各方的意见。这次修改的本义主要是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问题。这次修改虽然删掉了部分死刑,但生刑过轻的问题仍没有解决。在整个修正案中,我们保留了严重暴力犯罪致人死亡的最高刑期是25年,第一稿有“不得减刑”的规定,这次吸纳各方面意见以后,把这四个字删掉了,现在又规定可以假释。一旦判了死缓,执行的刑期最高是25年,但还有一个出路,就是可以假释,实际执行的刑期是18到20年。按照这样的规定,将来99%的情况都会执行这一条规定。这样势必会出现一个结果,犯罪虽然极其严重,但20年就出来了,其影响对整个社会非常不利。

在基层司法实践中,死刑的适用,基本上是由家庭矛盾引发的,邻里纠纷引发的犯罪,基本上都是死缓,死缓就等于保住命了。这样给基层造成非常大的压力,因为这样的执行,导致上访的、信访的案件特别多,不稳定因素非常大。

徐睿霞代表建议,涉及到这部分内容还应该把刑期,特别是死缓实际执行的刑期进行提高。另外,死缓减为无期的,还有最后要假释的刑期还要提高。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12-22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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