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不增减拟取消的死刑罪名数量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2-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0日讯 记者陈丽平今天再次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没有再增加或者减少死刑罪名。

  原草案减少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在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赞成草案的规定。但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对其中的有些犯罪是否取消死刑需要慎重,建议减少一些取消死刑的罪名;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和专家建议还可以再取消一些犯罪的死刑。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考虑到草案取消死刑的13个罪名,是与有关方面反复研究、论证,并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这次以不再增加或者减少为宜。建议维持草案的规定。

  来源: 法制日报2010-12-21
责任编辑: 余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