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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授权规定不影响法律实施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8日讯 记者郭晓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今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社会保险法的一些授权规定,不会影响法律的实施。

  “大家看法律文本时,会看到一些授权规定,这些授权规定并不是空的,多数已经有规定。”信春鹰表示,社会保险法确实还有一些条款是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主要有三个基本的考虑。第一,社会保险制度正在快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中,新的机制正在建立,有的制度正在探索,所以很难用法律的形式固定化。第二,我国幅员比较大,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历史又比较短,所以本着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国家立法确定大原则的基础上要给国务院和地方一些空间。第三,现在社保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有一些阶段性、过渡性的措施很难用立法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要给改革和发展留下空间。

  “授权过多会不会影响法律的实施?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不会的。”信春鹰表示,法律通过以后,我们要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那些还没有制定配套规定的尽快制定配套规定,不会产生把权力集中到地方的问题。“社保法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从大的法律层面把一些基本的制度确定下来了。”信春鹰说。

  来源: 法制日报 2010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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