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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振鹏:应拨付农技推广专用经费 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常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胡振鹏委员建议中央财政每年给农技推广一笔专用经费,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胡振鹏委员说,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所作的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报告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我国当前农业技术推广的情况,对于成绩的肯定是全面的,也是准确的,对存在问题的分析是客观的,针对性比较强,提出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

农业技术推广问题要想扎扎实实地解决好,最关键的问题是要积极推进改革。现在我国农机推广体系的体制基本上是从人民公社期间逐步沿袭下来的,经费不足、力量分散、能力很差。

报告中提到,中央财政给全国770个基层农技推广改革县一共提供7.7亿元经费,也就是一个县给了100万,远远满足不了需求,现在农技推广站除了人员工资以外,还有设备落后,缺乏实验基地。过去江西老百姓买种子是盲目的,经常上当受骗,现在乡镇农技站搞一个实验基地,把所有的水稻品种栽种在一块地里,每个品种10米宽,到水稻成熟的时候请农民去看,让农民自己选择明年栽什么品种。这样就需要一定的经费,因此我建议中央财政能不能像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一样,每年给农技推广一笔专用经费,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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