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符桂花: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加强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符桂花委员认为,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

符桂花委员说,听了报告,深受启发。近一年来,最高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抓住在新形势下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司法为民,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改进作风,努力在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上取得了新的明显成功,为保障和促进中央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重大决策的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符桂花委员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强调社会参与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社会公众进一步认清渎职侵权犯罪在侵犯公民权益、侵害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资源、破坏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等方面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在人民群众当中的认识度、影响力和公信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努力营造惩罚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队伍的建设,按照最高检察院的要求,把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努力在提高统筹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突破案件、综合运用法律,侦查、组织、指挥和一体化掌控办案的五种能力上下工夫。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努力营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反渎职侵权队伍。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机构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为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全面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确保犯罪行为得到依法追究,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党委和人大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当中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各种干扰,为执法营造一个好环境。

第五,建议完善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渎职侵权犯罪构成、量刑的标准,规范免刑、缓刑的适用;加强对司法解释工作的监督和协调,指导解决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提高执法的统一性。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