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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作最高检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报告解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明确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提出7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今天在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时说,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深入研究讨论,明确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思路,系统提出7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将审议意见印发全国检察机关,要求深入学习讨论,对照查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高检院还先后派出多个工作组深入调研,征求地方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联合签署《意见》加大惩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各方面的重视支持,解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曹建明检察长说,去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中央政法委专题报告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政法委高度重视。在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大力支持下,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今年9月联合签署《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为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75件8840人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今天在报告中透露,检察机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加大办案力度作为首要任务,近一年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75件8840人。

  曹建明检察长说,去年1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75件8840人,同比分别增加6%和10.6%,其中重特大案件3019件,同比增加9%;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8人,同比增加8%;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

  着力查办重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说,近一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力查办重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曹建明检察长介绍,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严重浪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渎职犯罪案件997件1262人。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监察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犯罪案件590件781人。立案侦查涉农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48件1950人,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1730件2206人。

  同步介入1657起重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近一年来,检察机关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作出上述表示。

  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协调配合,近一年来同步介入1657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调查,立案侦查事故涉及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07件944人。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司法保护,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侵权犯罪案件212件459人。

  查办涉嫌渎职侵权犯罪司法工作人员1651人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说,检察机关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进一步完善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背后渎职犯罪的工作机制。

  曹建明检察长说,检察机关近一年来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651人。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诉讼中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调查,进一步完善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背后渎职犯罪的工作机制。针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高度关注的重大冤错案件和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调查。

  更加重视犯罪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渎职侵权犯罪

  提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检察建议10650件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检察机关把预防作为遏制渎职侵权犯罪的治本之策,紧密结合办案加强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工作。

  曹建明检察长说,近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共提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检察建议10650件,向有关单位提供预防咨询20434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248万余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制定了《关于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侦查和预防信息交流共享、预防部门介入侦查活动等机制,促进预防工作与侦查工作紧密衔接。

  在3298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截至8月底,检察机关已在3298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透露。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7月部署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专项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查办的案件,综合运用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制度预防等方式,推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机制和管理制度。截至8月底,已在3298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每年形成职务犯罪预防年度综合报告,以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曹建明检察长介绍,为拓展预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广泛搜集职务犯罪信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进行全面分析,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每年形成职务犯罪预防年度综合报告,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

  完善犯罪信息收集和线索管理机制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说,检察机关不断完善犯罪信息收集和线索管理机制,努力破解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问题。

  一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拓展群众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探索建立侦查信息数据库。推动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网互查、信息共享机制。规范举报线索受理、移送、审查、交办程序,实行案件线索价值评估、初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不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制度,完善督察、反馈等机制,防止线索积压、有案不办。

  完善办案一体化机制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介绍,检察机关通过完善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本院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办案一体化机制,增强办理渎职侵权案件的合力。

  一年来,检察机关规范案件管辖制度,强化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跨地区案件的指挥协调,完善上下级检察院之间交办、提办、参办、异地办理等办案模式。健全检察机关本院内部协作机制,建立渎职侵权检察、控告申诉、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协作会议制度,落实线索移送、介入侦查、情况通报、结果反馈等衔接措施,探索建立渎职侵权犯罪专门公诉人制度,增强办理渎职侵权案件的合力。

  完善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称,检察机关通过完善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落实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省级以下检察院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撤案和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办案流程,增强执法透明度。最高人民检察院还统一制定考核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业务工作规范,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作为业务考评的重要内容,科学综合考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反渎职侵权能力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指出,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刻认识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和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敢于办案、秉公办案、依法办案的勇气和信心。

  着力培养侦查专家和办案能手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岗位素能全员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等,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查办渎职侵权犯罪能力。

  在强化岗位素能全员培训方面,全国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以侦查取证、组织指挥、文书制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检察人员主动发现线索、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等能力。在加强专项业务培训方面,重点对省市两级检察院反渎局长、新任反渎局长、西部地区渎职侵权检察业务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另外,还健全了全国和省、市三级侦查人才库,加强针对性的培训和动态管理,着力培养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善于攻坚克难的侦查专家和办案能手。

  对不适合从事侦查工作人员坚决予以调整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说,检察机关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教育,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曹建明检察长介绍说,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览,集中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教育。深刻吸取近年来侦查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明确提出“十个严禁”的要求。实行反渎局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对不适合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坚决予以调整。健全违法办案投诉、督察、查究、反馈机制,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侦查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全国94.8%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更名设局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说,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渎职侵权检察机构和办案保障建设专题调研。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国已有94.8%的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更名设局,一年来共新增编制311名、新增人员947名。坚持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有的作出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

  与17个部(委、局)建立协作机制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得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事件调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等逐步形成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17个部(委、局)相关部门建立起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专案调查、共同预防等工作机制。

  推动完善反渎职侵权法律制度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介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渎职罪定罪量刑标准、徇私舞弊及其损失后果认定、侦查管辖、刑罚结构、缓刑免刑适用条件、侦查手段、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轻刑化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或与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论证完善立法的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社会认知度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一年来,检察机关更加重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手段,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曹建明检察长说,今年9月13日至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首次举办以“法治与责任”为主题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吴邦国、贺国强、周永康、王乐泉、张德江等中央领导同志和部分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中央和北京市国家机关、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共1000多家单位10万多人次参观了展览。展览选用62个典型案例,以大量图片、视频、文字资料,充分揭示了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受到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目前展览正准备在全国巡回展出。

  三大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曹建明检察长今天在报告中指出,当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存在三大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曹建明检察长表示,一年来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与常委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办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些地方不敢办案、不善办案的现象依然存在,对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集体重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的渎职案件的查处仍是薄弱环节。有的不能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关系,执法办案水平仍然不高。二是内外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破解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难题,还需作长期不懈的努力。三是渎职侵权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检察人员对渎职侵权犯罪特点把握不准,对办案规律研究不够,侦查取证、突破案件的能力不强,对免刑、缓刑适用比例较高现象的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人员力量不足和保障不够有力与办案任务繁重的矛盾比较突出。

  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检察机关将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

  曹建明检察长说,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专项治理。针对一些地方不敢办案的问题,加大指导、督办和考核力度。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大力开展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机制制度建设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机制制度建设。

  曹建明检察长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上下一体、区域联动、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侦查和预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其他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和落实信息共享、行政问责与司法追究相互衔接等机制。继续加强渎职侵权犯罪法律政策研究,推动反渎职侵权法制建设。

  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反渎职侵权能力和水平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检察机关将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反渎职侵权能力和水平。

  曹建明检察长说,检察机关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责任感。扎实推进渎职侵权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完善侦查人员交流、侦查人才培养等机制,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高度重视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执法规范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检务督察等内部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严明办案纪律,坚持从严治检,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树立公正廉洁执法、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形象。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

  曹建明检察长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是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检察机关的有力支持和极大鞭策。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检察日报2010-10-28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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