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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时表示

不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0月27日,曹建明检察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肖杰摄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肖玮 郭洪平)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曹建明说,2009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把研究落实审议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以此为契机和动力,努力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系统提出7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多次召开会议对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全面部署;向中央政法委专题报告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会同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联合签署《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着力在加大办案力度、健全办案机制、重视犯罪预防、加强工作协调、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完善法制上下功夫,取得了积极成效。

  曹建明在报告中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最高人民检察院把加大办案力度作为首要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强化举报宣传、线索管理、内外协作和指挥协调。去年1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75件8840人,同比分别增加6%和10.6%,其中重特大案件3019件,同比增加9%;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8人,同比增加8%;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时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着力查办重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案件997件1262人;立案侦查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监察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犯罪案件590件781人,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侦查涉农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48件1950人,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1730件2206人;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办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恢复重建工程建设中严重失职渎职的犯罪案件,保障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二是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协调配合,同步介入1657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调查,立案侦查事故涉及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07件944人。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侵权犯罪案件212件459人。三是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651人。

  曹建明在报告中说,各级检察机关更加自觉地把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纳入党委领导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增强预防犯罪实效。紧密结合办案加强预防,共提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检察建议10650件,向有关单位提供预防咨询20434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248万余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制定了《关于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专项工作,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

  曹建明说,坚持改革创新,是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结合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犯罪信息收集和线索管理机制,完善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本院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办案一体化机制,完善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以办案力度、侦查效率、案件质量效果和办案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机制,努力破解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

  曹建明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制定《关于加强职务犯罪侦查队伍执法公信力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加强渎职侵权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曹建明说,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加强工作协调,推动完善法制,大力开展宣传,促进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格局。坚持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开展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活动。今年9月13日至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首次举办以“法治与责任”为主题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受到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

  曹建明坦言,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与常委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办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内外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渎职侵权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报告今后的工作打算时,曹建明说,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内务司法委员会调研报告要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一要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二要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机制制度建设。三要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反渎职侵权能力和水平。

  曹建明最后表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是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检察机关的有力支持和极大鞭策。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检察日报2010-10-28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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