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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法明确村民选举委托投票范围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卫敏丽、隋笑飞)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开始三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对村民选举委托投票范围予以明确。

  据介绍,修订草案此前对委托投票作了规定。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地方提出,目前不少地方农村的情况是,户多人口少,即户数增多,同一户口内家庭成员少,加上外出打工等因素,如将委托投票的范围限定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其他成员,不好操作,建议适当予以放宽,同时对受委托人应规定限制条件。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将相关条款修改为:“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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