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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程代表:修改代表法,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杨伟程代表认为,修改代表法,有利于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杨伟程说,代表法是代表非常关心的一部法律,代表法是关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法律。现行的代表法实施18年来,对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范代表行为,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人大代表的构成、素质以及履职的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代表履职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出现了新的问题。实践中,人大代表有的履职意识比较淡薄,当代表的时候大家都争着当,但是当上以后,履职意识比较薄弱,缺乏履职热情,履职也不够积极主动,组织活动非常难,找各种理由和借口不参加,有的人大代表对履职方式和规范也把握不了。因此,总结代表法实施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代表法进行修改非常必要。

修改代表法,对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和活力具有积极的意义。代表法修正案草案,经过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体来讲是好的。理由有几点。

第一,这个草案集中明确和规定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规范,强化了人大代表的监督,对人大代表的要求更高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第二,草案把人大代表工作中的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很有必要。如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开展代表履职培训等等,这些都是这几年来中央9号文件以后探索出来的新做法。这次吸收到代表法修改当中,使之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为使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第三,草案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方面作了不少新的规定,例如:保证代表知情权的规定,强化代表履职学习的规定,加强代表闭会期间的视察和调研工作的规定,加强代表履职物质保证和组织服务保障,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的规定等。这些规定,对于优化代表执行职务的环境,改变代表被动参加活动的局面,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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