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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列力汗•马米汗建议下放税负税额的确定权限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车船税法草案。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说,车船税法是一个财产税,又是地方税。因此这个法在制定上能否更加解放思想,建议把税负税额的确定和减免税的权限都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

对于民族自治来说,这样作也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根据这个原则,建议把第2条修改为“车辆具体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国务院规定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表》中规定的税额幅度来确定”。同时,规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等特殊情况下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要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免征车船税。

因为车船税是地方税,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应抓紧制定相关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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