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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日图:车船税的税负公平性有待完善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车船税法草案。乌日图委员认为,车船税的税负公平性有待完善。

乌日图委员说,如果把车船税定位为财产税,从内容上看按排气量分档征收,对主要税负增加人群来看,有些方面不太公平。主要是两头:一头是大量的城镇居民、普通百姓;一头是高档车拥有者。

在我们国家目前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很多普通百姓就是靠汽车作为他们的交通工具,虽然把车看成是财产,但也是特殊的财产,它不是游艇、不是豪华奢侈品,而是必须的交通工具。在总量上除去3%的3.0以上的豪华车外,90%以下乘用车中大部分是私家车而且私家车增加的速度更快。我们在大街上看到的普通百姓用车,都是集中在2.0到1.0之间。1.0以下的车型,恐怕也不代表未来汽车工业发展的方向,零点几排量、单缸的车,无论从安全性和节能减排上,都不代表国际上发展的一种排气量车型,所以大量的车还是在1.0至2.0之间。这恰恰是最普通的老百姓用得最多的车型。如果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用这部法显然不合适,因为我们已经制定了燃油税。

乌日图委员认为,燃油税是最科学的,烧多少油,就排放了多少尾气,就消耗了多少能源,那是再精确不过了,跟开2.0的车和3.0的车没有关系。如果真定义为财产税,就应该用价值来评估,而且用价值评估也并非难以操作,无论在上牌照的环节,还是在登记的环节,都可以收这笔税的。

现在按排气量操作不公平,比如国产的红旗盛世3.0的,30多万,合资的奥迪3.0的,70多万,差多少钱?一个70万的财产和30万的财产一年交同样的税负合理吗?显然不合理。既然是财产税就应该按均衡的财产价值量不等来设定它的分档比例。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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