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没有对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作出规定。
在上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时,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在本法中规定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
法律委经同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专家研究认为,国际条约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对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各方面有不同意见,实践中也有不同做法。在本法中对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不作规定为宜。本法对该问题不作规定,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有关规定仍然适用,以后在其他法律中还可以再作规定。
据了解,国外一般也不在法律适用法中规定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