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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放宽委托投票的范围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陈丽平第三次提请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适当放宽了委托投票的范围。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对委托投票作了规定。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不少地方农村的情况是,户多人口少,即户数增多,同一户口内家庭成员少,加上外出打工等因素,如将委托投票的范围限定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其他成员,不好操作,建议适当予以放宽,同时对委托人应规定限制条件。

  法律委经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将有关条款修改为:“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来源: 法制日报2010-10-26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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