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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不得违法违规挪用

郭晓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郭晓宇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在此前的审议中,有的常委委员提出,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累积结存数额较大,又比较分散,为了保障基金安全,应当严格规范,加强监管。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来源: 法制日报2010-10-26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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