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贾玥 常红 杨成)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月25日至28日在京举行。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建议各地把基层农业、林业、水利技术推广机构人员工资和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报告称,各级政府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的工作条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逐年增长。同时,对农技推广的财政投入要进行量化、细化,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增强可操作性,确保落在实处。继续扩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范围。
此外,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要有政策倾斜,调动主产区各级政府、农民和农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老、少、边、穷地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还要加强对农业科研机构的支持,制定村级农技站点的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