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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未提交纳税或免税证明的车辆不予登记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快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免税证明的车辆,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来源: 新华网2010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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