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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安标:代表法修改通过三种渠道征求意见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0-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 28日上午,中国人大网、新华网、人民网联合邀请参与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伯钧,与广大网民就代表法修改的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交流。许安标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通过三种渠道对代表法修改征求意见。

  [网友 木子李]代表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常委会初审后,目前正在通过什么渠道去征求意见?各方面都提出了什么样的意见?准备如何处理这些意见?

  [许安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原则。在起草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过程中,也贯彻了这样的一个原则,先后到10多个地方调研,召开10多个座谈会,听取各有关方面,包括五级人大代表,特别是连任两届以上的代表的意见。在起草过程中我们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了征求意见函,请他们结合贯彻实施代表法的经验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修正案草案,提请常委会初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通过以下几种渠道征求意见。一是将草案印发国家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和研究机构进一步征求意见。二是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利用今年第6期人大代表培训班在上海举行的机会,直接听取了160多名人大代表的意见。在这个会上还听取了部分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意见。三是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法学专家的意见,最近召开了部分法学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对草案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论证。

  来源: 新华网2010年09月28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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