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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国卫率检查组在湖北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9-1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9月4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技术推广法(含种子法)执法检查组,来我省检查两法贯彻实施情况。桑国卫强调,要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

  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汇报,赴襄樊、十堰、随州等市实地视察,并召开科技人员座谈会,听取农技推广专家、种子专家、育种专家、种子公司、农业龙头企业对两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桑国卫对我省贯彻实施两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创新,勇于探索,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湖北省积极开展法律法规配套建设,为种业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以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为核心,明确了农业技术推广的目标;积极培育多元农技推广主体。

  桑国卫要求,要从思想上更加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对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解决资源和市场对我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要认真贯彻落实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种子法的贯彻落实。

  桑国卫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增强农技推广机制的活力。要积极推进多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新型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要明确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质,创新完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创新技术推广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优化人员结构,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大力推动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探索建立农业科技市场,促进“产学研”联盟。

  桑国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千方百计稳定农业技术推广的基本队伍。要创造条件,解决队伍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大力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要加大对民族种业的扶持力度,中国的粮食安全不能建立在依靠国外种业的基础上。

  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孙文盛、符廷贵等参加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罗辉,副省长张通等先后陪同视察或参加座谈。

  来源: 湖北人大网 2010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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