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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委员: “非遗”保护不能泛化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9-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郭晓宇 近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时,郑功成委员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能泛化,应该对有代表性的加以保护。

  郑功成委员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华文明的特殊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的活化石。我们有责任传承下去,尤其在市场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冲击,确实需要保护,否则“人亡艺尽”的现象就会出现。

  郑功成委员说,“我到福建莆田开会时听到当地领导介绍妈祖文化,据说全世界有两亿多的信徒,台湾人民更是认同,妈祖文化是中华文化,可以联结两岸的民心,这是有代表性的,应加以保护。”而对于地方一般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自由传承即可。

  郑功成委员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以广泛的普查为基础,只有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有重点地加以保护。要规范申报、评审和公示,并有相应的争议处理机制。要有专项经费投入,因为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一定能够自我维持发展,政府有责任保障其传承下去,同时还应有更明确的政策引导社会或民间资源投向这一领域,这将更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来源: 法制日报 2010-9-4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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