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8月25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白景富委员认为,违法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应提高量刑。
白景富委员说,草案第44条将刑法第338条修改为:“违法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规定太轻了,现在我国的一些地方污染非常严重,老百姓反映非常强烈,一个工厂乱排污水污染了整个农田、水源地,使一个村子都得了怪病,最后就判处三年以下可以么?这么严重的污染,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情况,但是很多连犯罪处理都没做,怎么行?把土地污染后,不是三年两年的问题,甚至土质都永久无法改变,对于这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害大多数人生命安全的犯罪,严重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的话,七年到十五年都可以判。只要这样一规定,对社会上这类排污企业和单位都是一种震慑,如果按现在的规定,不痛不痒,起不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