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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犯罪二 为组织卖淫者招募人是犯罪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明确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按照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规定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 法制日报2010年08月24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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