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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要求调解不公开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 人民调解法草案增加规定,当事人可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

  原草案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民间纠纷有的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应当给予保护。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研究,建议在这一条中增加当事人一项权利:“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

  来源: 法制日报2010年08月24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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