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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进入二审

明确法律适用原则 解决涉外民事争议

毛磊 廖文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背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中国民法和中国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作为民法草案的一编,已于2002年12月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

  发生涉外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合同、知识产权等民事争议后,需要确定具体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二次审议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这对于规范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涉外民事争议,构建正常的涉外民事法律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在会上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吸收了我国多年来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同时体现了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新的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制度。

  涉外民事争议数量不断上升

  制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及时合理地解决日益复杂的涉外民事争议的需要。近10年来,我国涉外民事争议的数量不断上升。据统计,1979年至2001年间,我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3340件;2001年至2005年间,我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63765件;2009年,我国法院共审结涉外民事案件11000件。

  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重要一环就是要确定案件的实体法律适用问题,而这一任务的完成就需要完善而系统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尽可能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明确“最密切联系原则”

  上世纪70年代以来,确定法律适用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得到广泛采用,适应了国际上解决涉外民事争议法律适用的实际需要,逐步成为国际上确定跨国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重要规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充分体现了最密切联系原则。草案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应当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

  草案还规定:“本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分别规定

  据统计,目前,全国法院每年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有1万余件,其中最多的是涉外合同案件。

  草案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没有协议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合同履行地法律。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草案规定,消费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提供地法律。草案还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动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草案对实践中发生较多的知识产权确权、转让、侵权等三类纠纷,分别规定:知识产权,适用权利保护地法律,也可以适用权利来源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权利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不动产物权适用所在地法律

  对不动产物权,草案采用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的种类繁多,交易条件和方式不一,草案规定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没有协议选择的,适用动产买卖交付时等动产所在地法律。草案还对运输中的动产、有价证券和权利质权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

  同时,考虑到当事人对民事权利享有处分权,并适应国际上当事人自行选择适用法律的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草案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也对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范围作出了限制,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直接适用。

  与其他法律作出衔接性规定

  据介绍,有些专家和法院的同志建议把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票据法等三部法律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纳入到本法中来,制定一部“统一”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考虑到商事领域的法律众多,除这几部法律外,还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制度内容不同,监管要求也不同,情况十分复杂,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外国法律,还是在单行法中作出规定为宜。

  据了解,国外的法律适用法对商事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一般也不作规定。因此,草案没有将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票据法有关具体规定纳入本法,但作出衔接性规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 人民日报2010年08月24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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