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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涉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新华网 2010-8-23
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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