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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委调研组到满洲里进行人民调解法立法调研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李重庵等一行8人,在司法部法制司司长杜春、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徐呼和、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局长张世宏、满洲里市人大副主任宋朝晖、满洲里市司法局局长刘斌等人的陪同下,对满洲里市中俄互市贸易区涉外调处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课题是在人民调解法即将立法之际,围绕涉外调解组织工作展开的。

  调研组深入中俄互市贸易区涉外调处中心,采用了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涉外调解中心的组织机构、协调分流、排查调处、签订协议、信息传递等职能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了解。满洲里市中俄互市贸易区是1992年国务院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开发区,该区主要以国际贸易、边民贸易、金融服务、旅游休闲为主,2001年互市贸易区景区被评定为4A级旅游景区,景区经商人员每年达1000余人。针对中外游客与个别经商人员的矛盾纠纷,互市贸易区2008年9月成立了涉外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纠纷59起,其中涉外20起、民事39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为广大中外游客营造了和谐、有序的购物环境。

  调研组对我市的涉外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地肯定,调研组指出满洲里市的涉外调解工作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坚持中俄人民的友谊不变,建设和谐市场的目标不变,运用调解手段,及时平息纠纷。涉外调解组织作为区域性、行业性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又一次探索,为整合各方力量,正确引导、处置化解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商家与商家之间的各类纠纷搭建了便捷通道,拓展了人民调解宣传法律、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的功能和领域。今后要深入持久的发挥此项功能,并逐步带动其他区域、其他行业的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自治区法制办公室)

  来源: 中国内蒙古网 2010年08月17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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