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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应当归入本人档案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陈丽平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增加了处分的执行程序。

  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作出给予处分的监察决定,由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执行。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将监察机关作出的给予处分的监察决定及其执行的有关材料归入受处分人员的档案。

  来源: 法制日报 2010年06月26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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