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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要担负起促进农村文化建设的职责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23日上,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分组会上,有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村委会要担负起发展先进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责。

丛斌委员说,草案第1条是否作这样的修改,要把话说得具体些,“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改为“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后面改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农村的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这五个建设,可以把它具体化。后面的章节要根据总则的这一规定作相应的修改。

他还说,“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社会治安”后面加上“发展先进文化”。他了解到,农村之所以发展慢,归根到底是文化问题,农村缺少文化要素,尤其是先进文化的要素,没有这个要素,发展什么都是暂时性的,只有把农村的文化建设提升品位,作出成效,农村的各项事业才会有大的进步。

王贺文代表说,草案规定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但是后面只有一句“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现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很大的缺失,特别是公民道德教育和培养,尊老爱幼,孝敬老人等,目前精神文明建设在有的地区很多方面是倒退的。建议对精神文明建设加大比重,过去讲“五讲四美三热爱”,现在提倡“八荣八耻”,建议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比重要加大。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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