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6月23日上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分组会上,尹成杰委员建议,应进一步明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的目的和原则。
尹成杰委员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作了大量的修改,取得了积极的进展。草案有的地方修改得很好,我表示赞成。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特别是涉及到本法中重大问题的修改,还应该进一步讨论和研究。
尹成杰委员说,应进一步明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的目的和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系到我国农村管理体制、村民委员会建设和集体经济组织地位和作用的一部重要法律。搞好这部法律的修改,意义非常重大。所以,在修改这部法律当中,应该坚持以下几点:一是要有利于解决当前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村民选举、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所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二是要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和作用;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更多的生产经营决策权和自主权;四是要处理好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进一步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五是要用发展的眼光准确地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和发展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