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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制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6月22日讯 记者郭晓宇今天提请审议的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规范了对预备役军官的管理,建立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中的军地联席会议制度。

  鉴于预备役军官亦军亦民,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职责,因而需要从立法层面上建立相应的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因此,修正案草案增加一条规定:“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军区政治部、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会同有关政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当地预备役部队和预编预备役军官的现役部队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同时规定,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办理。

  来源: 法制日报2010-6-23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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