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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可特别规定海上油气管道保护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6月22日讯 记者郭晓宇今天继续提请审议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规定,国务院可以制定海上油气管道保护的特别规定。

  在此前的法律草案审议中,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草案规定的管道保护措施主要是针对陆上油气管道的,应明确海上油气管道保护不适用本法。有的常委委员则提出,应明确规定海上油气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并增加针对海上油气管道保护特点的具体规定。

  为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石油、天然气的管道输送以陆上管道为主,本法主要针对陆上油气管道规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必要的;同时,草案关于管道保护一些基本制度的规定,对海上油气管道也是适用的。对海上油气管道保护的一些特殊措施,可以由国务院作出具体规定。

  据此,建议对草案作出修改:国务院可以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具体情况,制定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特别规定。

  来源: 法制日报2010-6-23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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