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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环评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6月22日讯 记者郭晓宇今天继续提请审议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提出,管道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管道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管道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对草案规定的管道规划、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中,增加“节约用地”原则。修改为: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管道保护的要求,遵循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来源: 法制日报2010-6-23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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