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6月22日讯 记者陈丽平今天再次提请审议的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在监察机关的权限一章增加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
在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时,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为保证这一制度更好地执行,建议增加监察机关监督政务公开情况的规定;与此相对应,建议增加有关监察结果公开的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修正案有关条款修改为:“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