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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军官退出预备役时将获荣誉证章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赵超、崔清新)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对预备役军官的褒奖内容,规定预备役军官退出预备役时,根据其服役的时间和贡献,颁发荣誉证章。

  据介绍,对预备役军官在服务期间所做的贡献,通过国家法律予以肯定和褒奖,有利于激发他们履行兵役义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也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和导向。

  来源: 新华网 2010-06-22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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