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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硕仁:重视民族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4-3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金硕仁委员认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的历史进程中创造出来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必须重视民族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

金硕仁委员说,必须重视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民族文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民族在注重保护开发民族文化遗产,挖掘利用和继续创新民族文化,培育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与此同时,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族文化事业和民族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必须引起重视的困难和问题。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民族文化事业面临着资金严重不足、设备陈旧落后、专业人才流失严重、民间文化失传萎缩等问题,使其发展缓慢,不能很好地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就民族文化产业而言,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收益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很低;文化产业企业虽然数量很多,但普遍小、散、乱,没有大型文化企业的带动和支撑;文化企业改革步伐也缓慢,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营管理方式落后,传统文化产业比重大,网络、影视、动漫等新兴产业产品开发发展薄弱。

他说,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的历史进程中创造出来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民族文化如何与时俱进,民族文化产业如何发展成为新型的朝阳产业?他建议:一是继续保护和有效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使之成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载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目的就是“古为今用、繁荣当代”,让历史文化遗产为现代社会、为现实生活服务。所以在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要探索新思路,要有所创新,培养和发展人民的文化消费需求,让历史文化遗产最大限度地发挥效能。我们到一些地方看到,有些古迹被圈起来保护,应考虑如何利用好,在这些方面应很好地研究。二是要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坚持保护和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加大对少数民族重点院团的扶持力度,将民族艺术独特、代表性强的院团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单位,国家财政给予相应的政策性补贴。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有必要把一些文化事业团体推向市场,但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文化团体不能片面地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必须靠国家政策的扶持,才能真正保护民族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认真地研究这一问题。三是注重民族风情文化的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传统民俗文化等优势,突出以“人文核心”为主的文化旅游,深入挖掘、整理、开发特有的民族歌舞、历史遗址,民俗宗教、饮食文化和手工艺制作,形成以“民俗节庆、礼仪为行,民族饮食文化为魂”等多种文化元素的特色文化产品,融入并提升旅游内涵。突出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文化旅游精品,策划、包装和打造知名品牌后,向国内外宣传、推广和促销。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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