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孙安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适度剥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4-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孙安民委员审议认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适度剥离

孙安民委员说,关心、关注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我们讲发展是硬道理,强调在发展中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发展的最高目标是文化繁荣。但不是所有的文化都可以被产业化、被商业化。因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本质、目标、实现主体、实现方式都有本质区别。

孙安民委员认为,文化产业以物质利益为主要驱动力,逐利成为内在的、必然的目标,价值交换成为普遍、通行的法则。但文化事业不是这样的,它是无偿的,不以赢利为目标,是神圣的、纯洁的。在当前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背景下,就更要保护核心文化的纯洁和神圣。文化说到底就是人化,是相对自然界人类构建的精神世界,是人类对象化、行为化的产物。所以,人类创造文化、享受着文化,同时也受着文化的约束,改造着文化。我们的核心文化是神圣的,不能用金钱来交换,所以不是事事都可以做文化产业的。

当前在解决了生存、温饱之后,很可能影响和谐社会实现的是文化冲突,是信仰。所以,怎么样区别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一方面使文化产业更加放开,另一方面要保护好我们核心的文化价值,这关乎国家的文化安全、文化形象和文化利益,是一个重大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很多都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现在有些问题已经逐渐显露出来,比如佛俗的关系,很多地方利用寺院来发财,现在宗教界就很有意见。我们核心的文化价值是要纯粹的、神圣的,这样才能使我们整个民族凝聚在核心价值之下,不能够事事掉到钱眼里,不能让拜物主义盛行。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