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4月28日讯记者许跃芝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今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时说,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和7100多个行政村的农民工监测调查结果推算,2009年度全国外出就业和本地非农从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总数达到22978万人。
受国务院委托,杨志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近年来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他说,近年来,国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努力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在全国27个城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试点,整合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逐步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改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
———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目前,全国各城市和大部分县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90%以上的街道和80%以上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大部分延伸到了社区,基本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
———积极建立城乡统筹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同级财政补贴范围,引导、扶持农民工参加培训。
杨志明指出,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构成有新的变化。具体表现为:一是外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二是外出农民工以新生代为主,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三是输入地以东部地区为主,但比重有所下降;四是农民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