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贾楠 卫敏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的国防动员法草案,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重要国防产品研发等将享受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
此前国防动员法草案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建设和重要产品制造享受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对此,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为促进国防产品的创新,建议增加规定科研单位参与重要国防产品的研发也应享受政策优惠。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该条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建设或者重要产品研究、开发、制造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