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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修订草案: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2-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卫敏丽、陈菲)管理好涉密人员,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核心。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二审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拟增加相关规定,加强对涉密人员管理。

针对此前修订草案对涉密人员管理所作的规定,一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和公众提出,应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国家保密局研究,建议增加相关规定:“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知悉的国家秘密。”

修订草案还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义务和岗位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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