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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严格限制采挖海砂及填海围海等行为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黄小希、陈菲)26日通过的海岛保护法,对在有居民海岛沙滩建造建筑物、采挖海砂,填海围海以及填海连岛等行为作出严格限制。

    法律明确规定,严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岛沙滩建造建筑物或者设施;确需建造的,应当依照有关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未经依法批准在有居民海岛沙滩建造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的,应当依法拆除。严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岛沙滩采挖海砂;确需采挖的,应当依照有关海域使用管理、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规定,严格限制填海、围海等改变有居民海岛海岸线的行为,严格限制填海连岛工程建设;确需填海、围海改变海岛海岸线,或者填海连岛的,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项目论证报告、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申请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报经批准。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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