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高莎薇(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二、任命林文学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三、任命李勇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四、任命金克胜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任命虞政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六、免去邵文虹(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刘志新(女)、张爱群(女)、许淑琴(女)、张文斌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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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命高莎薇(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二、任命林文学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三、任命李勇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四、任命金克胜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任命虞政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六、免去邵文虹(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刘志新(女)、张爱群(女)、许淑琴(女)、张文斌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