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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昉委员建议进一步树立就业优先原则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225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蔡昉委员认为,虽然就业形势总体上比较稳定,但并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进一步树立就业优先原则。

蔡昉说,我想就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谈一点看法。在这次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特别是以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稳定了就业、扩大了就业,这些措施非常得当,而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想强调两点,一是尽管我们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迄今为止,绝不能掉以轻心,经济形势还在发展,还不甚明朗。二是在政策上,应进一步树立就业优先原则。我们讲积极的就业政策时,实际上针对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它的工作职能就是就业和社会保障,但是有相当一大部分促进就业的职能其实在宏观调控中,在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及其他的一些和经济工作相关的部门。

他说,失业实际上有三种类型,一是周期性失业,这是与宏观经济相关的。这个部分,很大程度上,是与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刺激方案以及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直接相关的。另外两部分失业,如结构性的失业是指劳动者的技能在市场上不能与需求相匹配,这与培训是否完善是相关的,这些是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提供信息和提供培训直接影响的。因此我们把现在主要针对一个部门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转变为就业优先的原则,应用于更加广泛的范围,应用于整体和全局,这是有意义的。除此之外,我们的外需,就是出口还不明朗,美国有所复苏了,但是美国的复苏是无就业复苏,失业率还在攀高。欧洲目前为止根本没有见底。此外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甚嚣尘上,越来越严重,可能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困扰我们出口扩大。与此同时,居民消费这一需求因素,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替代外需和投资因素。虽然就业形势总体上比较稳定,但是并不可以掉以轻心,不仅针对一个部门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而且应该针对所有部门,即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都建立在就业优先原则之下。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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