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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明委员建议村委会成员应有一个基本条件限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员陈希明在24日上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会议上发言。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

    中国人大网讯 12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希明说,希望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选举什么样的人进入村民委员会,应有一个基本条件。村民委员会是我们国家最基本的政权机构,成员的素质如何对政权机构影响是很大的。现在农村的家族、宗族,钱在起作用,所以什么样的成员可以进入村民委员会,应有一个基本的要求,以保证在选举的过程当中把素质好的人选进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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