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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明太委员建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写进村委会职责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员隋明太在24日上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会议上发言。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

    中国人大网讯122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隋明太委员建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写进村委会职责。

隋明太委员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10多年来,广大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既积累不少成功经验,也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进行修改。常委会安排本次会议审议修订,体现了立法工作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既是必要的也是适时的。修订草案内容全面充实,条款严谨合理,针对性、适用性好,且有一定的前瞻性,我表示赞成。

隋明太委员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围绕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作为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应当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要职责来推进。所以我建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写进第1章总则或第2章村民委员会组成和职责里。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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