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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工特点 尽快出台社保转移接续办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常红、高星、张海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下午听取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跟踪检查报告。报告关注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建议针对农民工特点,抓紧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对建筑行业等危险行业,应建立强制性的工伤保险制度。

  报告总结了今年我国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至今年9月底,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464万人,比年初增加4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563万人,比年初增加14万人;参加医疗保险4292万人,比年初增加26万人。针对农民工参保率低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着手研究制定适应农民工特点的保险关系和待遇转移接续办法,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损害。国务院还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继续为其缴费。

  报告并针对农民工参保比例低的问题,建议针对农民工特点,抓紧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有关规定,解决他们在流动就业中的关系转移问题,解除他们参保的后顾之忧。对建筑业和其他具有危险性特征行业的农民工,要建立强制性的工伤保险制度。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应当允许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或农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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