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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秉中代表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提升到医疗保险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梁秉中在23日下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会议上发言。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

    中国人大网讯 1223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等。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梁秉中说,我对我国农村的医疗情况比较了解,现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严格讲不属于保险范畴,而属于福利保障尝试。新型合作医疗从2003年开始实施以后,对于广大农村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产生了疏解的作用,帮助非常大。但是,福利性保障的尝试应该从初步尝试提升到基本的医疗保险中。

    梁秉中指出,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提到的“新型”有它的阶段性含义,“新型”之后隐藏着正规的合作医疗,也就是说从保障福利的阶段提高到正规的社会保险阶段。社会保险法在修改之前,在社保、医保这一段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内容,现在没有了非常可惜。所以我提议,将第32条修改为“国家逐步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提升到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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