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3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委员和列席代表建议社会保险要针对农民工特点,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参保。
刘振伟委员说,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我国目前农民工总数约为2.3亿,在城市就业的约1.4亿,其中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较稳定的劳动关系,按照一些地区现行做法和本法草案第93条的规定,可以按照职工参加保险。但目前,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只有2400多万,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参保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流动性较大,保险关系不能转移接续;农民工收入低,按照城镇职工的交费标准,负担过重,参保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建议在草案第94条中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具体规定”,以便国务院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收入低、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等实际情况,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名工,采取低标准介入、渐进式过渡、保障其流动就业中的权益等办法,调动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适应大量农民工流动就业这一长期存在的现象,避免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制度中被边缘化。
全国人大代表许金和说,针对社会保险法谈点意见。在基层比较了解下面的情况,有很多农民工不想交社会保险,比如你给我交100元的保险,不如就给我50元现金。因为农民工转来转去,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呆很久,现行体制下,交了以后拿不出来,等于是白交了。所以,社会保险能不能全国联网,农民工在哪里都可以交,哪里都可以取。
全国人大代表马巧珍说,现在农民工越来越多,流动性很大,因此,参加社会保险的矛盾就显得越来越突出,按现行的政策规定,城镇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年满15年的,退休时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而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大,连续缴纳15年,确实很难做到。根据实际情况,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养老最终还是要回到农村,建议社会保险法草案明确规定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机衔接,打通千千万万农民最终要回农村养老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