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3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朱永新委员审议认为全国统筹的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表示。
朱永新委员说,社会保险法很重要,涉及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障,它是社会保险的“基本法”,也可以说是关于民生问题的根本大法。对于实现十七大提出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这是一部保障性的法律。这部法和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是息息相关,所以受到了广泛关注。在网上征集意见,就有7万多条意见。总体来说,这次修改得非常好,几个大的问题解决得很好。比如,降低了缴费年限的门槛,增加了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规定,建立了全国社保基金,强化了人大的监督职能等等,这些都是很关键的问题,修改得不错。
他认为全国统筹的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表示。我国东西部、城乡之间的差别很大,社会保险的水平差异也很大。但这恰恰是我们需要通过国家的法律不断调整、不断缩小的。所以在总则上应该明确提出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现在不仅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社保政策,不同的社保水平,有些同一个地方都不统一。这样人员流动会非常困难。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区域差距,就必须实行全国统筹,全国一盘棋。所以,这里应该明确地提出“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达到城乡一体化,这是一个方向。事实上,很多地方都已经在做这样的尝试,比如在苏州昆山,城市和农村已经率先一体化了,效果非常好。作为一部社会保险的基本法,导向性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