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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硕仁委员建议实行国家调剂金制度保证养老保险金发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

中国人大网讯 122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金硕仁委员建议,实行国家调剂金制度,以保证欠发达地区在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过程中得到调剂补助,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金硕仁委员认为,社会保险法是涉及千千万万老百姓的重要法律,应尽量完善,尽量搞好。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在养老保险待遇调整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和承受能力。实行国家调剂金制度,以保证欠发达地区在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过程中得到调剂补助,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金硕仁委员建议:草案第18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应修改为“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行国家调剂金制度”。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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