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10月3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姜健说,昨天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讲得很好、很全面,检查得也很细致,对各级工会工作都做到了深入调查,我很赞同。工会法是我国一部重要的法律,全面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充分发挥工人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工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面对当前国际金融格局,要更加重视工会法的贯彻执行,现在省地市都在按照中央的指示进行自身的调查、研究和改进,妥善处理“保增长、保企业、保就业”三者的关系。调查的基本情况是,工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还是积极地去做。
她说,提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要在工人当中、社会当中,通过多渠道的宣传,使企业法人和工人都能认识到,才能发挥工会的作用。
二是加强监督力度。这一点人大做得非常好、非常及时,并非都认为工会没有实质性的工作,对工会就很少进行监督。
三是不仅对工会人员进行监督、对工会干部监督,监督工会法贯彻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党委的领导、政府的工作,对各方面要做的工作进行监督,把工会工作纳入当年目标考核内容,年初安排,年终检查,这样才能使工会工作有一个良性的循环。工会的工作应该建立良好的执法环境,支持他们的工作。
四是要坚定不移地哪里有职工就在哪里建工会,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通过组织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工会没有硬性的权力,无论是对职工的救助、工会的建设以及工会的工作,就是去协调,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加强民主管理,更好地搞好协调关系。坚持企业的公开制度,把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热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企业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企业公开的重点。完善集体合同制,依法维护职工的经济权利,完善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总之,主要就是协调,这三者的协调关系在目前的情况下如何做好,是工会的一个重大工作。
六是加强基层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会能调解仲裁,一般就把职工的问题解决了,调解解决不了再到法院解决,减少了到法院的机会。他们的仲裁机构搞得非常好,审判庭等比较规范。
七是劳动法的监督问题,还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人大监督,这是最重要的途径。工会不是执法主体,政府是执法主体,对人大的监督都非常重视,加强对工会法的全面监督,对工人的合法权益、各方面的工作有很大的促进,对工会下一步工作的支持也是很大的。